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十三次 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征文 |
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实践与思考
苏州市老年大学 董宙宙
【内容提要】教育现代化包括老年教育现代化。没有老年教育现代化是不完全的教育现代化。发展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是时代之必然,一是人口老龄化催生,二是教育现代化引领,三是和谐社会需要。苏州对此进行了探索实践,即,理顺管理体制,回归教育本源;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落到实处;保障财政投入,提高办学水平;发挥引领示范,推进城乡全覆盖。还对深入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进行了有关政策思考。
【关键词】老年教育 现代化 实践 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出:“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教育现代化是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发展需要,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新型教育体系,是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强大的支撑力量、奠基工程,也是教育自身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追求。教育现代化理所当然包括老年教育现代化。没有老年教育现代化是不完全的教育现代化。
因此,发展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提高老年人道德修养、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满足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愿望,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正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举措,对建设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苏州对老年教育现代化进行了初步探索实践和思考。
一、发展老年教育现代化是时代必然
一是人口老龄化催生老年教育现代化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自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7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2.4亿,占总人口的17.3%。联合国有关机构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即可认定该国家或地区为人口老龄化社会。据此,中国已经进入严重老龄化社会。
苏州是一个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城市,也是一个人口老龄化程度十分突出的城市,还是全国第二移民城市。上世纪80年代初期,苏州就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7年底,苏州常住人口1100万,其中户籍人口691万,而其中老年人口有178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5.8%,创历史新高。按照国际标准定义,苏州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随着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加,城市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的生态环境进行着新的调整,文化格局出现了新的融合,尤其是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改变。人口老龄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但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也带来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国家提出的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而其中“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的主要形式则是实施老年教育。通过老年教育,丰富“老有所养”的内容,扩展“老有所医”的知识,提高“老有所为”的能力,增长“老有所乐”的情趣。老年教育实际上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抓手。因此,苏州老年教育应运而生,蓬勃发展,方兴未艾。
从1985年全市第一所老年大学诞生起,苏州就一直在努力探索老年教育的发展,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建设,提高老年教育的发展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
二是教育现代化引领老年教育现代化
老年教育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必然主题,是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强和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才能适应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需要,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才能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老年教育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以满足老年人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最终评价尺度的教育行为。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对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晚年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与家庭、社区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作用巨大。
《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到201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既要体现国民教育的现代化,更要体现终身教育的现代化。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没有老年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终身教育的现代化;没有终身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真正的教育现代化。因此,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老年学员提供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的优良服务,这是办好老年教育、服务现代社会发展的最好体现,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三是和谐社会需要老年教育现代化
老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才会有社会和谐。老年人是家庭的重要成员,“老人安,全家安;老人乐,全家乐”。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能否得到很好的满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水平。
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的目标,把提升全体市民的幸福指标放在突出的位置。老年人虽然已过了生命力旺盛的时期,但他们对知识的追求,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却丝毫没有减弱。特别在经济发达的苏州,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需求更加迫切。老年教育就是以提高老年人道德修养、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满足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为目的所实施的教育活动。因此,在努力满足老年人对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老年人对获得新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和生命质量、提升幸福指数的愿望,这也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路径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重视老年教育”,这为全国老年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乘着教育现代化的东风,苏州开始了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实践和探索。
(一)理顺管理体制,回归教育本源
由于历史原因,老年教育曾出现多头管理的复杂局面,政出多门,标准不一,力量分散,难以协调,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率都很低。理顺管理体制,让老年教育姓教,回归教育本源,这是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将市老年大学划归市教育局主管,并将有300年历史的古建筑群万寿宫全部划归市老年大学用于办学,同时市财政投入了800多万进行改扩建,并列入了当年的政府实施工程,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项改革试点。2012年,市政府又将万寿宫旁边的原市轻工业局机关大院全部划归市老年大学用于办学,市财政投入1430万进行新一轮建设改造。2015年,市政府再拨2400万协调购置学校周边原苏州日报社部分房产及2100多平方的地块划转市老年大学用于办学。经过几轮扩建改造,市老年大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貌焕然一新。如今,学校已是江苏省示范老年大学、全国示范老年大学、全国“五个十工程”地级市示范校,拥有11000多名学员,有17000人次在校学习。
由于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果断决策,统一认识,市人大、市政协的沟通协调,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其它部门密切协作,苏州上下逐步形成了“老年教育由教育部门办比较好”的共识。到目前为止,苏州11所市、县(市、区)级老年大学,7所归教育部门管理,4所归其他部门管理,或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管理,实现了由“多元管理”向以“教育部门为主”的转变。乡镇(社区)老年教育则全部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协调。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落到实处
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率先将市老年大学由市老干部局主管划归市教育局主管,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意义。2005年6月,苏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一是拓展老年教育覆盖面。到“十一五”末,接受老年大学(学校)教育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总人口的18%。 二是建立完善办学网络,巩固、发展各级老年大学,加快建设各类老年学校和办学点,形成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各市、区老年大学(学校)为支撑,镇(街道)老年学校为骨干,居委会(行政村、社区)老年学校(办学点)为基础的四级办学网络。三是提高老年大学(学校)规范化水平,将苏州市老年大学办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各市、区都要办好一所示范性老年大学,并切实抓好镇(街道)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同时,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第一,建立健全办学和管理机制,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分级管理、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第三,建立财政分级负责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扶持力度,逐年增长。第四,提升老年教育层次,加快建成一批各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第五,加强老年教育的督导、考核工作。
《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都强调:要关注老年人口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理顺管理体系,推进老年教育工程。到2015年,各市(县)、区建有现代化老年大学,各乡镇建有现代化老年大学分校(教学点),老年教育普及率达30%以上,2020年达50%以上,全面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示范性学习型城市。
2009年,苏州市教育局颁布了《苏州市教育现代化老年大学办学标准(试行)》,并组织了相应的督导考核,对提高市、区两级老年大学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校园文化、办学效益等发挥了引领和促进作用。
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上升到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高度,提出了适应性、公益性、普惠性、实用性、统筹性五大原则。要求到2015年,全省创建100所有影响的示范性老年大学、1000所示范性街道和乡镇老年学校。这为加快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增添了动力。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如沐春风。
(三)保障财政投入,提高办学水平
2002年月,苏州市委召开的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将市老年大学划归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将老年教育正式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将老年大学的改扩建工程列入政府实施工程。管理体制调整后,老年教育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这是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史上第一次,更是老年教育走上依法办学轨道的重要标志。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这是保证老年教育在老龄事业中处于优先发展地位的重要举措。苏州老年教育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分级管理、区域为主”的办学和管理体制,为老年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保障。苏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建立“财政分级负责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政府和各市(县)、区政府要把老年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安排适当的财力加大扶持力度”,并要求“根据财力增长比例逐年予以增加”。各地物价部门制定了合理的老年教育收费标准,逐步引导老年人树立“老有所学”的教育消费观念。财政、税务部门为新建、改建、扩建的老年教育学校按照普通学校建设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公益性资金捐助用于老年教育的社会资金给予税费优惠。这些政策的规定切实保障了苏州老年教育事业和老年大学的健康发展。提升了老年教育现代化办学水平。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城乡全覆盖
2005年,苏州市政府召开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全面推进全市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确立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积极实施改革创新,乘势而上,努力打造老年人的学习乐园,学校发展从此驶上了快车道,开始了新征程。2008年,市教育局制定了《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的办学标准和评估细则》, 2009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启动了现代化老年大学的评估验收工作,学校顺利成为首批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
老年大学是实施老年教育的主要阵地,是推进老年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老年人丰富业余生活、提高精神生活质量的理想乐园。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的督导评估,首批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的表彰挂牌,在全市引起了积极反响,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市12个县(市、区)积极行动,将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为民实事工程进行考核,限期完成。至2011年底,苏州所辖5市7区全部实现了建成一所苏州市教育现代化老年大学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县级老年大学全覆盖。
在市级、县级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同时,乡镇(街道)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也如火如荼, 按照市教育局制订出台的《苏州市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办学标准》(试行),掀起了新一轮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老年大学的创建热潮,实现了镇镇有老年大学(分校),村村(社区)有老年学校的目标。一时间,农村老年人以上老年大学为时尚。
老年教育现代化重要标志就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全覆盖,按照《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为此,苏州各级政府努力整合社区老年教育资源,最大范围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机会和权利,老年教育面向所有老年人,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老年教育四级办学管理网络。其中,社区老年教育正逐步成为发展最迅速、最重要的老年教育形式。在这方面,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张家港市社区老年教育和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吴江区社区老年教育最为突出,成为《五个十工程·社区老年教育全覆盖县(市)区项目》《社区老年教育的漫山红遍》中的典型案例。
三、深入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的政策思考
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深度人口老龄化的现状,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距离真正的教育现代化还有很大距离,还存在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等问题。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政策思考。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老年教育的认识
党和国家对老年教育十分重视,已经进行了顶层设计,出台了政策措施,但整个社会对老年教育的重视和关心还不够,对老年教育现代化的意义认识不足,必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宣传,重点宣传《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浓厚氛围。
第二,把发展老年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老年教育法制建设,把发展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纳入教育现代化范畴,实行依法办学,依规施教。落实《教育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提高全社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制定专门的老年教育法律法规,使老年教育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
第三,加快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
进一步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配合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四,加大对老年教育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老年教育的发展,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从苏州发展老年教育的经验看,经费保障是关键。各级财政应把老年教育经费列入预算,按当地老年人口总数安排一定比例老年教育事业费,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第五,优化配置老年教育资源布局
老年教育机构是发展老年教育的重要载体,要重视以老年大学为核心,依托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等,把老年教育扎实延伸至社区(村),建立健全开放型、服务型的老年教育体系,实现老年教育社区化,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服务,形成要学、有学、优学、乐学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要统筹本地教育资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设施、师资等,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年教育科学发展、有序发展。
第六,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支持教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鼓励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适应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有关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要适当开设培养老年教育人才的专业。探索建立各级老年教育机构教师资源共享的制度,增加老年教育的活力。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者培训,提高老年教育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七,普及社区(乡镇)老年教育
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要统筹本地区教育、文化、体育等资源,鼓励利用现有教育、文化设施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开展老年教育活动。要加强社区(镇)的社区教育阵地自身建设,协调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面向社区教育的多元化教育资源供给体系。要不断完善社区老年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性的学习需求,课程设置应遵循机会均等、开放便利、灵活多样、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为全体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提供学习机会,做好学习服务,畅通学习渠道,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
第八,加强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建设
老年教育现代化网络建设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老年大学(学校)间实现互联互通,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二是建立老年教育信息库,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对已经建立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要在规范、巩固、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重点加强乡镇、社区(村)级老年学校建设,并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开办老年教育空中课堂,全面覆盖城乡区域,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五是全面整合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现有各类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等,开展老年教育。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发展,兴办老年教育机构。
作者姓名:董宙宙
单位职务:江苏省老年大学协会副会长
苏州市老年大学协会会长 苏州市老年大学校长
联系电话:13906137536 电子邮箱:szdongzz@hotmail.com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118号 邮政编码:2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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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老年大学 董宙宙
【内容提要】教育现代化包括老年教育现代化。没有老年教育现代化是不完全的教育现代化。发展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是时代之必然,一是人口老龄化催生,二是教育现代化引领,三是和谐社会需要。苏州对此进行了探索实践,即,理顺管理体制,回归教育本源;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落到实处;保障财政投入,提高办学水平;发挥引领示范,推进城乡全覆盖。还对深入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进行了有关政策思考。
【关键词】老年教育 现代化 实践 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出:“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教育现代化是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发展需要,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新型教育体系,是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强大的支撑力量、奠基工程,也是教育自身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追求。教育现代化理所当然包括老年教育现代化。没有老年教育现代化是不完全的教育现代化。
因此,发展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提高老年人道德修养、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满足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愿望,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正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举措,对建设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苏州对老年教育现代化进行了初步探索实践和思考。
一、发展老年教育现代化是时代必然
一是人口老龄化催生老年教育现代化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自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7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2.4亿,占总人口的17.3%。联合国有关机构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即可认定该国家或地区为人口老龄化社会。据此,中国已经进入严重老龄化社会。
苏州是一个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城市,也是一个人口老龄化程度十分突出的城市,还是全国第二移民城市。上世纪80年代初期,苏州就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7年底,苏州常住人口1100万,其中户籍人口691万,而其中老年人口有178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5.8%,创历史新高。按照国际标准定义,苏州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随着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加,城市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的生态环境进行着新的调整,文化格局出现了新的融合,尤其是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改变。人口老龄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但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也带来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国家提出的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而其中“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的主要形式则是实施老年教育。通过老年教育,丰富“老有所养”的内容,扩展“老有所医”的知识,提高“老有所为”的能力,增长“老有所乐”的情趣。老年教育实际上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抓手。因此,苏州老年教育应运而生,蓬勃发展,方兴未艾。
从1985年全市第一所老年大学诞生起,苏州就一直在努力探索老年教育的发展,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建设,提高老年教育的发展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
二是教育现代化引领老年教育现代化
老年教育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必然主题,是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强和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才能适应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需要,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才能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老年教育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以满足老年人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最终评价尺度的教育行为。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对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晚年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与家庭、社区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作用巨大。
《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到201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既要体现国民教育的现代化,更要体现终身教育的现代化。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没有老年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终身教育的现代化;没有终身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真正的教育现代化。因此,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老年学员提供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的优良服务,这是办好老年教育、服务现代社会发展的最好体现,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三是和谐社会需要老年教育现代化
老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才会有社会和谐。老年人是家庭的重要成员,“老人安,全家安;老人乐,全家乐”。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能否得到很好的满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水平。
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的目标,把提升全体市民的幸福指标放在突出的位置。老年人虽然已过了生命力旺盛的时期,但他们对知识的追求,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却丝毫没有减弱。特别在经济发达的苏州,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需求更加迫切。老年教育就是以提高老年人道德修养、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满足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为目的所实施的教育活动。因此,在努力满足老年人对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老年人对获得新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和生命质量、提升幸福指数的愿望,这也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路径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重视老年教育”,这为全国老年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乘着教育现代化的东风,苏州开始了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实践和探索。
(一)理顺管理体制,回归教育本源
由于历史原因,老年教育曾出现多头管理的复杂局面,政出多门,标准不一,力量分散,难以协调,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率都很低。理顺管理体制,让老年教育姓教,回归教育本源,这是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将市老年大学划归市教育局主管,并将有300年历史的古建筑群万寿宫全部划归市老年大学用于办学,同时市财政投入了800多万进行改扩建,并列入了当年的政府实施工程,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项改革试点。2012年,市政府又将万寿宫旁边的原市轻工业局机关大院全部划归市老年大学用于办学,市财政投入1430万进行新一轮建设改造。2015年,市政府再拨2400万协调购置学校周边原苏州日报社部分房产及2100多平方的地块划转市老年大学用于办学。经过几轮扩建改造,市老年大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貌焕然一新。如今,学校已是江苏省示范老年大学、全国示范老年大学、全国“五个十工程”地级市示范校,拥有11000多名学员,有17000人次在校学习。
由于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果断决策,统一认识,市人大、市政协的沟通协调,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其它部门密切协作,苏州上下逐步形成了“老年教育由教育部门办比较好”的共识。到目前为止,苏州11所市、县(市、区)级老年大学,7所归教育部门管理,4所归其他部门管理,或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管理,实现了由“多元管理”向以“教育部门为主”的转变。乡镇(社区)老年教育则全部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协调。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落到实处
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决策,率先将市老年大学由市老干部局主管划归市教育局主管,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意义。2005年6月,苏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一是拓展老年教育覆盖面。到“十一五”末,接受老年大学(学校)教育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总人口的18%。 二是建立完善办学网络,巩固、发展各级老年大学,加快建设各类老年学校和办学点,形成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各市、区老年大学(学校)为支撑,镇(街道)老年学校为骨干,居委会(行政村、社区)老年学校(办学点)为基础的四级办学网络。三是提高老年大学(学校)规范化水平,将苏州市老年大学办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各市、区都要办好一所示范性老年大学,并切实抓好镇(街道)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同时,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第一,建立健全办学和管理机制,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分级管理、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第三,建立财政分级负责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扶持力度,逐年增长。第四,提升老年教育层次,加快建成一批各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第五,加强老年教育的督导、考核工作。
《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都强调:要关注老年人口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理顺管理体系,推进老年教育工程。到2015年,各市(县)、区建有现代化老年大学,各乡镇建有现代化老年大学分校(教学点),老年教育普及率达30%以上,2020年达50%以上,全面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示范性学习型城市。
2009年,苏州市教育局颁布了《苏州市教育现代化老年大学办学标准(试行)》,并组织了相应的督导考核,对提高市、区两级老年大学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校园文化、办学效益等发挥了引领和促进作用。
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将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上升到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高度,提出了适应性、公益性、普惠性、实用性、统筹性五大原则。要求到2015年,全省创建100所有影响的示范性老年大学、1000所示范性街道和乡镇老年学校。这为加快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增添了动力。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如沐春风。
(三)保障财政投入,提高办学水平
2002年月,苏州市委召开的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将市老年大学划归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将老年教育正式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将老年大学的改扩建工程列入政府实施工程。管理体制调整后,老年教育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这是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史上第一次,更是老年教育走上依法办学轨道的重要标志。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这是保证老年教育在老龄事业中处于优先发展地位的重要举措。苏州老年教育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分级管理、区域为主”的办学和管理体制,为老年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保障。苏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建立“财政分级负责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政府和各市(县)、区政府要把老年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安排适当的财力加大扶持力度”,并要求“根据财力增长比例逐年予以增加”。各地物价部门制定了合理的老年教育收费标准,逐步引导老年人树立“老有所学”的教育消费观念。财政、税务部门为新建、改建、扩建的老年教育学校按照普通学校建设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公益性资金捐助用于老年教育的社会资金给予税费优惠。这些政策的规定切实保障了苏州老年教育事业和老年大学的健康发展。提升了老年教育现代化办学水平。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城乡全覆盖
2005年,苏州市政府召开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全面推进全市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确立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积极实施改革创新,乘势而上,努力打造老年人的学习乐园,学校发展从此驶上了快车道,开始了新征程。2008年,市教育局制定了《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的办学标准和评估细则》, 2009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启动了现代化老年大学的评估验收工作,学校顺利成为首批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
老年大学是实施老年教育的主要阵地,是推进老年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老年人丰富业余生活、提高精神生活质量的理想乐园。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的督导评估,首批苏州市现代化老年大学的表彰挂牌,在全市引起了积极反响,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市12个县(市、区)积极行动,将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为民实事工程进行考核,限期完成。至2011年底,苏州所辖5市7区全部实现了建成一所苏州市教育现代化老年大学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县级老年大学全覆盖。
在市级、县级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同时,乡镇(街道)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也如火如荼, 按照市教育局制订出台的《苏州市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办学标准》(试行),掀起了新一轮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老年大学的创建热潮,实现了镇镇有老年大学(分校),村村(社区)有老年学校的目标。一时间,农村老年人以上老年大学为时尚。
老年教育现代化重要标志就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全覆盖,按照《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为此,苏州各级政府努力整合社区老年教育资源,最大范围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机会和权利,老年教育面向所有老年人,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老年教育四级办学管理网络。其中,社区老年教育正逐步成为发展最迅速、最重要的老年教育形式。在这方面,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张家港市社区老年教育和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吴江区社区老年教育最为突出,成为《五个十工程·社区老年教育全覆盖县(市)区项目》《社区老年教育的漫山红遍》中的典型案例。
三、深入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的政策思考
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深度人口老龄化的现状,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距离真正的教育现代化还有很大距离,还存在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等问题。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政策思考。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老年教育的认识
党和国家对老年教育十分重视,已经进行了顶层设计,出台了政策措施,但整个社会对老年教育的重视和关心还不够,对老年教育现代化的意义认识不足,必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宣传,重点宣传《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浓厚氛围。
第二,把发展老年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老年教育法制建设,把发展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纳入教育现代化范畴,实行依法办学,依规施教。落实《教育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提高全社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制定专门的老年教育法律法规,使老年教育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
第三,加快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
进一步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配合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四,加大对老年教育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老年教育的发展,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从苏州发展老年教育的经验看,经费保障是关键。各级财政应把老年教育经费列入预算,按当地老年人口总数安排一定比例老年教育事业费,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第五,优化配置老年教育资源布局
老年教育机构是发展老年教育的重要载体,要重视以老年大学为核心,依托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等,把老年教育扎实延伸至社区(村),建立健全开放型、服务型的老年教育体系,实现老年教育社区化,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服务,形成要学、有学、优学、乐学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要统筹本地教育资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设施、师资等,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年教育科学发展、有序发展。
第六,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支持教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鼓励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适应老年教育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有关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要适当开设培养老年教育人才的专业。探索建立各级老年教育机构教师资源共享的制度,增加老年教育的活力。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者培训,提高老年教育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七,普及社区(乡镇)老年教育
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要统筹本地区教育、文化、体育等资源,鼓励利用现有教育、文化设施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开展老年教育活动。要加强社区(镇)的社区教育阵地自身建设,协调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面向社区教育的多元化教育资源供给体系。要不断完善社区老年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性的学习需求,课程设置应遵循机会均等、开放便利、灵活多样、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为全体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提供学习机会,做好学习服务,畅通学习渠道,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
第八,加强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建设
老年教育现代化网络建设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老年大学(学校)间实现互联互通,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二是建立老年教育信息库,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对已经建立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要在规范、巩固、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重点加强乡镇、社区(村)级老年学校建设,并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开办老年教育空中课堂,全面覆盖城乡区域,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五是全面整合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现有各类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等,开展老年教育。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发展,兴办老年教育机构。
作者姓名:董宙宙
单位职务:江苏省老年大学协会副会长
苏州市老年大学协会会长 苏州市老年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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