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州 市 老 年 大 学 协 会
苏老协〔2018〕8号
关于设立苏州市老年大学
老干部分校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充分发挥市老年大学示范龙头作用,进一步推进老年大学现代化建设发展,适应新时代老干部学习教育要求,根据《关于设立苏州市老年大学分校的意见》精神和苏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申请,经会商市老年大学同意,决定设立苏州市老年大学老干部分校。
分校设立后,希望充分发挥市老年大学在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并在教师资源调剂、教材开发使用、招生信息宣传、政策性优惠措施享有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做到资源共享,经验分享。同时,老干部分校要借助新的平台,充分发挥和利用好自身优势,不断彰显特色,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苏州市老年大学协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