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州 市 老 年 大 学 协 会
苏老协〔2018〕15号
关于评选全市老年大学百名优秀教师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办好各级老年大学,不断提升老年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老年大学评选百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在老年大学(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任课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对评选出的任课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分别授予全市老年大学百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尊重、关爱、服务老年学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工作认真,兢兢业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所在学校在社会上赢得普遍尊重和赞誉。学校管理人员须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教师须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三)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心任教,热情指导帮助学员学习,把尊重、关爱、服务老年学员贯穿在教学全过程。能适应老年人特点和需求,注重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得到大多数学员的认可。
(四)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显著,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领先地位,所教的班和团队的作品在市级以上老年大学(社会团体)汇演、参展或比赛中获奖。
(五)教学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创特色、树品牌、见成效上下功夫。结合教学工作编写出有质量、有特色的好教材。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有教学研究论文在报刊上发表,有教学经验在教学研讨会上交流。
说明:以上(一)(二)重点要求优秀教育工作者,(三)(四)(五)重点要求教师。
三、评选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市、区老年大学(学院)统一协调,按照市老年大学协会下达的推荐分配名额(名额附后),通过民主协商的方法,报送推荐名单。推荐名额要兼顾镇(街道)老年大学(学校),给予适当的名额比例。上报名单经过市老年大学协会平衡征求意见,期间如无不同意见反映,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请各市、区老年大学(学院)收到通知后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评选,并于11月30日前填好《全市老年大学百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统一报送市老年大学协会。推荐表纸质稿需加盖公章,与电子稿同时报送。
四、表彰奖励
对全市老年大学百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老年大学协会将召开会议专门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建议由各市、区老年大学(学校)进行奖励。
希望各单位认真开展这项工作,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发挥好评选活动的导向和激励机制,推进老年大学的健康发展。
附:1.《全市老年大学百名优秀教育教师、优秀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市老年大学百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苏州市老年大学协会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
全市老年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编号 | 单位 | 优秀教师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备注 |
1 | 市老年大学 | 1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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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姑苏区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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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吴江区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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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常熟市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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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家港市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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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昆山市 | 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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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太仓市 | 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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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新区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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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业园区 | 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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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相城区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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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吴中区 | 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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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苏州大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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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体育老大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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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72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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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姓 名 |
| 性别 |
| 推荐 类别 | 优秀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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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 学历(学位) |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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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原)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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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老年大学职务 |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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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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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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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协会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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