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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苏州市万寿宫书画院成立暨金秋书画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 2015-09-24  点击: 

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传承发扬苏州悠久的文化艺术传统,丰富老年大学学员的艺术生活,展示老年大学学员的艺术风貌,激发老年学员文艺创作的热情,老年大学和万寿宫书画院定于201511月举办书画艺术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苏州市老年大学  苏州市万寿宫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苏州市万寿宫书画院书法部、绘画部

三、征稿对象:万寿宫书画院艺术顾问和书画师、书法部与绘画部会员。

四、参展要求:

1.内容: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提升正能量,围绕“中国梦”主题,有一定艺术性并能代表作者本人最高艺术水准的书法、绘画作品。

2.要求:每位参展作者限送12件书画作品,题材、画种不限。送件作品须经书画院有关专家评审后方可参加展览。展览活动结束后,不论入选参展与否,作品均退回作者本人。

3.规格:作品尺寸不小于四尺开三(即68×45㎝),不大于四尺整幅(即68×136㎝),来稿不需装裱,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后展出。来稿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注明作者姓名、标题、尺寸、所在班级、联系电话。

五、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六、展出时间:201511月中下旬。

七、展出地点:另定。

八、收件事项:即日起至1031,交书画摄影系办公室吴建中主任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须符合本通知要求。

2.凡投稿者则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条款。

 

                                       苏州市万寿宫书画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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